当前位置: 主页 >  文化科技 >  医疗卫生 >  正文

我县医院药品价格待规范
2006-01-04 09:21  文章来源:李辉 苟东升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县物价局对全县26家各级各类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大检查,检查中发现,各个医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为规范医药医疗价格秩序、切实减轻患者负担,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县物价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派出2个检查小组,抽查了各级各类医院26所,共检查出以下4项违规行为: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一日清单制度,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一次性物品费,超过国家规定的差率销售药品,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乡医管理费。
  执法人员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医院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同时,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医院进行了处罚,经济制裁金额48000元。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县物价局推进价格诚信    2005-11-01 10:08
县物价局:发放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    2005-07-11 11:41
县物价局提醒:部分农资实行限价    2004-05-31 10:33
县物价局提醒农民——今春化肥价格呈上涨趋势    2004-02-11 09:50
11月16日,县物价局进行价格法规宣传    2003-11-21 08:0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 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 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 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 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河北省昌黎县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冀ICP备07015937号
通用网址:昌黎 中国昌黎 中国干红城
中文域名:昌黎之窗.cn
备用网址:changli.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