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刘叉诗与昌黎有无联系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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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08 10:06 文章来源:张玉万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查《全唐诗》第三百九十五卷刘叉的第二十四首诗,为《爱碣山石》:“碣石何青青,挽我双眼睛。爱尔多古峭,不到人间行。”
刘叉,生平不详。据《全唐诗》、《全唐诗话》(宋尤袤)、《唐才子传》(元辛元房)、《中国文学史》(袁行霈、罗宗强)中的零星记载:其为唐元和时(813年前后)河朔间(今河北省一带)人。自称“彭城子”、“野夫”。青年时放荡不羁,讲究义气,乐于行侠。后来因酒后杀人逃命,遇到大赦后流落到齐(今山东济南一带)鲁(泰山以南汶、泗、沂、沭水流域),开始改志读书,写诗效法卢仝和孟郊。不肯为达官贵人效劳,但听说韩愈礼贤下士,便去投师。在韩愈那里当门客,性格耿直,常当面直言别人诗文的长短。后来因争吵,竟将韩愈的钱拿去,说:“这是向坟墓中的死人谄媚得来的,不如给我刘叉增寿。”韩愈没能劝止住,刘叉又回到齐鲁。此后,刘叉的情况就没人知道了。
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徐准修《永平府志》,以“骚人墨士连篇积案,非关政治助风教者,虽工弗录”的标准,在卷之九《艺苑志.韵部》收录了刘叉的《爱碣山石》。只是志书将“刘叉”刻成了“刘乂”;将“爱碣山石”刻成了“爱碣石山”。前者尚能说得过去,有《新唐书》刻本为据。后者实属牵强所致。所以,正犯民国二十二年《昌黎县志.凡例》中所说“不便滥入,恐假借附会,人与地不相符,以贻有识考古者之讥也”之忌。康熙二年(1663年)修十八年(1679年)续《永平府志》及时将其剔除,康熙五十年(1711年)、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光绪五年(1879年)《永平府志》,康熙十四年(1675年)、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同治五年(1866年)、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昌黎县志》也没有将其捡拾回来,足见旧时修志人态度之严谨。因为“碣山石”非“碣石山”。碣山,又称茅山、城山、元宝山,位于今北京平谷区,有“龙门峡翠”、“云崖老柏”、“甘苦二泉”、“古洞朝阳”、“瑶池龙瑞”、“古墓忠魂”、“灵霄盛会”、“天街赏乐”、“莲台观海”、“西岭品茶”等十大景观。与碣石山何涉?刘叉的《爱碣山石》是写的实景,还是写给其师友“碣石山人”贾岛的应酬诗,尚有待考证。
可惜,今人多有不察,枉费了古人的一片苦心,误食“万历之果”,以致产生不良反应。将“爱碣山石”误作“爱碣石山”,并进而解读为,刘叉漫游到碣石山,写下的诗“显示了苍翠俏丽的碣石山色的魅力,也反映了这里短暂的宁静。”(见1985年11月以“大跃进”时的文稿为基础修补成的《昌黎县史》)“是继曹操之后,又一首专门写碣石山的诗歌,充分显示了苍翠、古峭的碣石山独有的魅力和不同流俗的品格,堪称古代诗人留给碣石山的又一佳美诗章。”(见2004年2月以部分作者搜集整理的速成的资料汇编《古今昌黎》)此论理应就此打住,否则“以贻有识考古者之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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